王昌奎,1975年4月生,现为重庆人民检察院工作。1992-2002年,参加17次自考,通过34门课程,获得3份自学文凭。除工作学习外,还撰写了50多篇新闻、纪录片、研究类文章。30以上在省、市报刊发行。
我是自学成才的学生。我于1992毕业于重庆彭水师范学校,当我刚开始工作的时候,我被分配到了大院乡中心学校,一个偏远的学校在澎水县。由于那里的困难条件,二十世纪的师范生的小舞台,和失败的爱情,我很快踏上了自学考试的道路。
在选择专业时,我选择了汉语言文学专业,通过自学来提高我的文学素养。在学习和考试期间,我遇到了一位法律考生,他经常给我讲有趣的故事,还给我讲了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律师Dano,w.何鸿燊出庭近60年,救了无数罪犯。我逐渐对法律产生了兴趣。中国人不想输。法律想要学习什么只要继续做一名教师和律师,我的第一个革命蓝图就诞生了。
因为家里的经济负担很重,寒暑假帮忙工作,我总是每学期都开始读书,所以每次自考不管科目多少,我只有50多天时间学习。在这50天里,我每天花将近15小时读书、灌溉。累的时候用冷水洗脸,饿的时候吃面。每次考试我都要在考试前一分钟拼写。
每次我申请考试,我总是想参加考试,而且可以参加完整的报告课程,所以我的考试进度很快,我只用了一年半的时间就从法律专业毕业了。通过4门课,同一班两门课分别得了61分和57分。自学考试办公室的老师说我是彭水县第一个敢申请同一班两门课的人。不幸的是,没有创造奇迹。
从法学院毕业后,我想结束自学生涯,但当我去检察院时,我发现山那边有山,甚至骄傲的双学位证书也被双学位遮住了。消毒室。
从1992年到2002年,除了1993年和1999年的四次停学外,我在八年中咨询了17次,通过了34门课程,获得了3份自学文凭,法律本科生的平均成绩是75.2分,论文答复是81分。
从中文学院毕业后,在县老师的推荐下,我进入了陆角中学;从法学院毕业后,我调到石盘乡政府任乡长助理;1999年12月,在重庆市第四分校。人民检察院录取了原黔江开发区的人选,我名列第三。2002年3月,我通过了第一次全国司法考试;2002年12月,我通过了第一次全国计算机考试。2003年12月,我通过了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很多人认为我很幸运,但是他们不知道,我只是在浪费机会。
机会留给那些有准备的人。刚进入鹿角中学,领导就给我上了最差的课。为了在教育和教学上做得好,我在1999年放弃了两次考试机会。经过三年的努力,我们班的所有指标都是一年级时,我被评为县级优秀教师。
在重庆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我
郑大自考多次自愿参加重大案件的审理。2002年10月,我出庭参加了黔江、罗春发等地有史以来最大的一起刑事案件。躲避,躲避。结果,本案的19名被告全部被定罪,其中3人被判处死刑,1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除了工作和学习之外,我还写了50多篇关于新闻、纪实和研究的文章,其中30多篇发表在省市报刊上。
自我反省很累,但它锻炼了我的毅力和毅力。我是农民的儿子,只是付出了比别人更多的汗水,会有更多的生存和发展的机会,我经常这样想。